葫蘆烙畫歷史


  葫蘆,諧音“福祿”。古人認為它是吉祥物,可以驅災辟邪、祈求幸福。葫蘆製作工藝品從明朝起即有文字記載。至清朝康熙、乾隆年間,達到很高的藝術水準,成為供皇家賞玩的御用珍品。當時採取的“火燴工藝”將葫蘆的木質材料與中國傳統的燙畫技法相結合,運用國畫的白描、工筆、寫意等手法,在葫蘆光滑堅硬的木質表皮上,創作出人物、山水、花鳥、走獸等作品,畫面呈現出焦、黑、褐、黃、白等多種層次和國畫渲染的效果,表現力非常豐富。烙畫藝術使葫蘆登上了藝術殿堂,並總結歸納出“以輔飾烘托主紋”、“以退暈表現關係”、“以陪襯表現主題”的手法,並成功地處理了“葫蘆皮色美與烙畫藝術涵量”、“二度(空間)與三度(空間)”、“民間與文雅”及“借鑒與入化”等顯現烙畫與葫蘆特旨的關係,形象細膩傳神,線條流暢舒美,佈局工巧,突出了“精”、“細”、“美”的特色,成為一種集拙樸自然和高雅精美為一體的民間藝術珍品,具有很高的欣賞價值和收藏價值,更是饋贈親朋好友之上等佳品。


彩繪大葫蘆(牡丹)D02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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